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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高新区 发布于: 2020-06-12 点击量: 1625

  为推动佛山高新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具有柔性、智能、精细化生产能力的示范工厂,打造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生态圈,支撑佛山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起草了《佛山高新区智能工厂认定及资助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A座,联系人:田恒波,电话:86682386。

2.电邮:gxqkcj@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高新区智能工厂认定及资助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征求公众意见稿部分内容:

 

为推动佛山高新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具有柔性、智能、精细化生产能力的示范工厂,打造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生态圈,支撑佛山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开展智能工厂认定及资助工作。

所指智能工厂是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监控技术等加强信息管理服务,提高生产过程可控性、减少生产线人工干预以及合理计划排程,并通过绿色智能手段和智能系统等新兴技术的运用,构建的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工厂。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分行业认定智能工厂不超过10个,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从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部分认定基本条件包括:


1. 在佛山高新区内注册三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所属行业是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产业。
3. 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不低于50%,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者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30%。优先支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25%以上。
4. 原则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1000万。
5. 3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智能装备与软件系统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6. 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台数的50%以上。
7. 企业有规划或强烈意愿参与工业互联网建设,优先支持已建有工业局域网的企业。

 

资助:


佛山高新区智能工厂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对获得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鼓励获得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按照“灯塔工厂”评选标准进行建设,被世界经济论坛公布为“灯塔工厂”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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