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提升佛山制造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佛山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1号),现开展佛山标准产品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产品生产地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
(三)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经济效益好,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申报产品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质量水平,达到相应佛山标准要求,并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产品为已发布佛山标准的相关产品,此次申报产品的佛山标准详见附件1。
(二)每项佛山标准对应一个产品类别,每个产品类别只能申报一次,企业符合相应佛山标准的所有型号产品为一个产品类别。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登录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按佛山标准产品申报指南(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网址:http://www.fsstandard.org.cn/。
(二)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企业按佛山标准产品申报指南要求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寄(送)指定地址。
(三)专家评价。
纸质材料齐全的,由我局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组织专家分批次进行集中初评和现场评价。
四、申报时间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
(二)申请第一批佛山标准产品评价的,于2020年12月1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之后申报的将顺延至下一批进行集中评价。
五、申报费用
不收费。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
联系人:陈宇驹 联系电话:0757-82034025
咨询电话:0757-82034025、82221555
投诉电话:0757-82282630
进程查询:http://www.fsstandard.org.cn/。
七、其他事项
对于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不通过的,一年之内不再受理该企业同类产品的申报。
佛山标准目录和文本将在佛山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不定期更新。
附件:1.佛山标准目录
2.佛山标准产品申报指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