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9〕2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服务机构入库,并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2019年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指南》要求,积极申请入库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将相关申报资料交至各镇(街道)经促局。
二、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审核相关材料并加具书面推荐意见,于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我局产业发展科(一式两份,含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9年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