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发布,技改项目最高可获设备购置额30%奖励
3月31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主要包括加大制造业投资奖励、推动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等10条政策措施。
其中,政策提出对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珠三角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李志坚认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广东措施推出正当其时。“政策将进一步发挥制造业投资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的牵引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强调金融和产业资本的支撑作用
根据政策,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十四五”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建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支持。
具体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
此外,对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其中,珠三角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
省社科院副院长向晓梅认为,广东要充分利用好技术改造的资金,将数字化改造的项目纳入其中,通过数字化转型重塑产业链,提升广东制造业竞争力再上新台阶。
“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尤其强调金融和产业资本的支撑作用。
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优化融资服务。鼓励地市成立本地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金融信贷工作专班,协调金融机构加强融资支持。
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的专属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与国家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强化省、市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导向,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的产业生态圈。
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至少1家创新中心
“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创新中心建设,在先进制造业领域重点布局,促进先进制造业重大成果在粤转化落地。
其中,在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至少1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各地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中试基地给予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打造高水平项目承载平台。政策提出,积极支持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向园区下放更多管理权限,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产业园打造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的主阵地。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加快建设一批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布局建设一批省产业园,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
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建设“人才驿站”。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重点建设20个与战略性产业集群相匹配的专业集群。鼓励各地制定本地先进制造业项目团队或项目所在企业高管人才薪酬补贴政策,推广人才“一站式”服务。
要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
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政策按照“十四五”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聚焦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引进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同时,鼓励国有资本深度参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
政策还指出,要加强内外资一体化全产业链招商,省、市、县(区)定期举办招商大会,搭建省市联动招商网络。实施“产业链招商”工程,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成立产业链招商联盟,建立产业招商数据库和目标企业清单。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及港澳地区对接、协同联动,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推动互补招商。
李志坚认为,全产业链精准招商,有利于更好发挥“有为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作用。通过精准“招大引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能级提升。“关键要出台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指导各地市因地制宜深化细化招商路径,围绕薄弱环节靶向招引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
此外,“广东先进制造业投资十条”还提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实施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若干战略性产业集群工作制度,建立战略性产业集群专家咨询制度,明确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对应省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发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省长直通车”制度,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