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落实品牌计划增资扩产等政策的实施细则》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反映。具体内容如附件:
附件: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108/2018/20181224113518548778659/20181224113518548778659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