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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发布于: 2017-09-15 点击量: 660

粤科高字〔2017〕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地市培育机构组织评审、核对奖补金额、公示、异议处理等程序,现将列入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奖补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依据本文加快完成资金兑付手续,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用款单位,省财政不再另行单独发文下达项目明细计划,并将跨年度据实进行资金清算。

  请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引导和管理监督。

  附件: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及奖补情况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日

相关链接及附件: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05448429807-1148378166587075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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