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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海科技 发布于: 2024-07-05 点击量: 453

日前,南海区人民政府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从九大方面对安全应急产业进行全方位扶持,推动产业资源、人才在南海集聚,快马加鞭打造安全应急千亿级产业集群。

 

奖励企业

推广安全应急产品

 

安全应急产业是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安全防范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等专用产品和服务的产业,也是一个快速成长的新兴产业。

 

去年11月,工信部、应急管理部、广东省政府等主办的2023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大会在佛山市南海区举办,这是南海第三次承办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大会南海规划把发展安全应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稳增长、强能力、扩内需、保安全的重要抓手。

 

2023年11月,2023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大会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举行。

 

安全应急产业在南海发展势头良好。2022年,南海安全应急产业产值近500亿元,相关企业超千家。南海工业园区获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广东唯一的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综合类),并成功引入安全应急产业创新平台超10个、优质企业或人才团队超175家。

 

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区入选首批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综合类)名单,也是广东省内第一家获授单位。

 

《办法》的扶持内容包括加强安全应急装备推广、支持安全应急产品应用示范、鼓励安全应急企业落地、发挥展会论坛带动辐射作用、强化金融扶持、提升产业数字化融合水平、强化标准引领、引进安全应急产业人才、鼓励安全应急产业项目引荐等九大方面,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南海将鼓励和支持企业推广安全应急产品。根据《办法》,满足扶持对象条件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与此同时,支持安全应急产品应用示范。对新列入省级安全应急装备示范项目或产品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的项目或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鼓励安全应急企业落地

 

在南海区范围内新建的企业,且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经审批通过,给予相应落地扶持奖励。其中,项目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的,按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给予事后奖励。本项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可获扶持资金800万元。

 

对在南海区内租赁厂房的企业,按其实际租用厂房的建筑面积,自其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含免租期)起始之月起给予企业前三年租金补贴,依次按12元/平方米/月、10元/平方米/月、8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如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对投资额超10亿元或世界500强投资的重点项目、国内外安全应急“链主”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总部落户南海区的安全应急企业,具体奖励金额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与此同时,还包括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安全应急产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推动银行为本地优质安全应急产业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并纳入重点服务名单;鼓励安全应急领域企业提升安全应急、数字化水平等。

 

南海将以中国安全应急产业大会平台为主抓手,集聚全国安全应急产业优势资源,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综合类)为主阵地打造智能安全应急千亿级产业集群,构建国内一流的安全应急产业发展体系,集聚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平台、行业组织,把安全应急产业打造成南海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政策答疑

一、扶持对象须满足哪些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属于安全应急产业领域。具体为属于《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 年版)》中的产业分类,包括安全防护类、监测预警类、应急救援处置类、安全应急服务类以及其中、小类范畴所列的核心部件、产品、技术及服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场所、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3.扶持对象需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如何申报扶持政策?

 

项目扶持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线上申报。企业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提交电子申报资料,由项目所属镇(街道)招商部门初审并出具意见后,再由区招商局审核。

 

2.线下申报。企业提交项目申报纸质申请材料(须与线上申报提交的资料保持一致),所属镇(街道)招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招商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名),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统一汇总上报至区招商局,区招商局审核或按需组织专家评审,资金划拨(审核通过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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