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核心区,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健康发展,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对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平台、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三大类科技创新平台进行扶持。
7月31日发布的通知显示,经认定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在“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登记并向南海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按年度技术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资金奖励,每年每家单位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而在“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成登记并成功购买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技术研发服务的企业,符合要求的每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成功促进企业购买平台技术研发服务的南海区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服务机构,符合要求的年度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由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认定,并具备产品、技术、体验、互动、交易、论坛等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由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智汇+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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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致电400-1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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