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环资〔2017〕185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17年12月23-27日在日本东京举行第十一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名称
第十一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
二、论坛规模
800人,其中中方约300人。
三、论坛内容
论坛由主论坛、分论坛和实地调研等活动组成,论坛日程见附件1。届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将出席主论坛并做主旨发言,同时举行中日节能环保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分论坛将围绕节能管理、智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洁净煤技术与煤炭火力发电、中日在节能环保领域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中日长期贸易等6个议题开展研讨,具体情况见附件2。会前将举行中日企业节能环保合作对接会,会后组织中方参会人员分组实地调研。
四、邀请范围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宜
此次活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国合中心)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确定参会人员,于11月23日前完成报名(见附件3),并将报名信息反馈国合中心。此外,论坛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和信息可通过关注公众号“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获取。
为便于参会代表参加论坛和调研,可为参会代表在境外统一安排住宿及行程,相关费用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派员单位承担。具体费用信息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金 悦 685027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合中心 刘晓娅 63906202-812
附件:1.论坛日程
2.分论坛联络表
3.报名回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711/t20171117_867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