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首页 网站导航的icon
电话:
400-114-2025
小程序
帮助中心
logo
找需求
发布需求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
作者: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于: 2017-11-27 点击量: 538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部署要求,2017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包括科技创新团队、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及众创空间培育项目、高校和医院科研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已立项,立项项目须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填报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立项项目的主承担单位须通过“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https://kjyw.fskw.gov.cn/)网上填报合同。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系统管理员应登陆管理平台系统,核实更新本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并通知所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审核。待单位基本信息确认核实后,再由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登陆系统填报合同书。

    三、各立项项目安排经费以下达文件为准(佛科〔2017〕181号)。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实施,专款专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填报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单位网上提交合同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7:00,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7:00。(科技创新团队立项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可适当延长)

    (二)为确保科技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提高合同审核工作的效率,项目合同书应与申报书内容保持一致,承担单位基本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和验收考核指标等核心信息从原申报书中自动导出。对于申报书中存在的明显错误,需要提供正当理由与充分依据,并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书面报告,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加具意见后报市科技局,获得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个别单位如需新增项目组成员,在不调整原有项目组成员排序的基础上,新增成员列在项目组最后。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合同时不允许变更。另外对于合同中不涉及项目核心内容部分,如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等类似信息作变更,须在合同提交意见中进行说明。

    (四)项目经费投入和资金使用计划由申报单位根据市财政实际立项经费和情况进行填写,并需经市科技局审核。

    (五)网上合同书审核通过后(合同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材料)将自动生成PDF格式文件,填报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后签字、盖章,一式五份交所在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统一送市科技局主管科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热线:400-675-1236,83035440

    高新技术科陈志敏,电话:83355498

    产学研结合科冯科湛,电话:83366392

    综合计划科陈振浩,电话:83036135

    发展规划科黄潇,电话:83355841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23日


成为服务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