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我市孵化器发展,实施科技载体提质增量计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专家审查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现将2016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本项目为后补助性质,不再签订项目合同书。经核定拨付的财政资金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技术创新和科技开发等相关科研活动。
附件:2016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资金安排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佛科〔2017〕158号附件.doc
原文链接:http://www.fskw.gov.cn/tzgg/201709/t20170925_63281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