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部署佛山高等教育发展,加快佛山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储备,《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扶持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即日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意见,佛山对相关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予以生均拨款,联合培养研究生可获拨款、生活补贴、联合培养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等。
意见指出,佛山将建立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管理和服务机制,成立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研究生联合培养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扶持经费纳入市级年度预算安排,重点支持佛山市研究生联合培养产业教学科研中心(以下简称“产教中心”)建设和发展、开展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安排研究生补贴和企业导师津贴等。委托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统筹推进产教中心联合培养项目对接、管理、成果转化服务工作。
在支持“高校+产业教学科研中心+企业”的联合培养模式发展上,对经认定的产教中心与普通高校合作、通过全国统招联合招生、每年连续3个月以上在产教中心及其合作企业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和校企合作定制化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予以生均拨款。例如,对于产教中心纳入合作高校招生计划的全国统招联合招生项目,博士研究生全额拨款标准为3.6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全额拨款标准为2.4万元/人·年。
在建立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服务体系方面,对由产教中心引进和管理、在产教中心及其合作企业开展连续3个月以上联合培养的在读研究生还将发放政策性补助,用于研究生在佛山培养期间生活、交通、住房等支出。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500元,每学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每学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此外,佛山关于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联合培养研究生予以倾斜。包括支持联合培养研究生校内导师与入驻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从佛山科技项目申报方面予以政策性倾斜。鼓励联合培养校内导师在佛山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成果转化中心为高校师生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