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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发布于: 2017-06-30 点击量: 613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369号,见附件1)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见附件3)的单位,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市(区)、省有关单位限推荐1家单位。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见附件4),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10日前送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于7月1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7〕369号)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3.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4.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海丹、张景,电话:020-83133226、83133384,电子邮箱:zlc@gdei.gov.cn)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gdei.gov.cn/ywfl/jscx/201706/t20170630_126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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