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提出,佛山将每年认定不多于30家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0个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每年评选不多于30个佛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不多于30个以机器人应用为代表的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其中,一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二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三级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不多于10家,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继续实施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对属于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金额的10%予以扶持,其他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按原比例扶持。对在库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亿元;对其他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技改固投扶持资金总额最高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