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促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机器人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进程,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18〕5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精神,现开展2019年度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产品补贴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根据扶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及系统集成企业必须在入库后方可申报该扶持办法相关奖励和扶持项目。请申报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前,及时填报《南海区机器人产业优质企业培育库入库登记表》申请入库。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须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提交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递交所属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初审。镇(街道)经济促进局须于2019年9月19日前将加具初审意见的一式三份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
附件1:申报指南.zip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府〔2018〕50号).doc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19年8月27日
(联系人:何雪欣,联系电话:863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