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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于: 2017-06-21 点击量: 733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营造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热情,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将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创客广东”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 

      协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制造创新中心等有关单位 

      三、赛事组织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涂高坤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同志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承担。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网址: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统一注册报名。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无效。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报名企业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议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先完整撰写项目整体情况,再录入系统。 

      (二)初赛(地市推荐)。 

      鼓励具备赛事举办条件地市(顺德区),特别是已被认定为国家或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地市(区),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本区域内赛事。鼓励地市(顺德区)发动当地小企业创业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投融资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参与赛事的组织与策划。未能组织赛事地市,请自行遴选并推荐参赛项目。各地最多可推荐20个优秀项目。 

      各地市(顺德区)汇总参赛项目(项目名称及参赛企业或创客名称,须注明属企业组或创客组),于2017年7月28日前报大赛秘书处。 

      (三)决赛。 

      1.专家评审 

      秘书处根据各地市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参赛者按照所属不同行业领域进行分组,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每个行业领域最多可选定10名参赛者,共计50名参赛者获得推荐至全国总决赛资格。 

      按照参赛者规模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每组选取前10名入围广东赛区决赛。时间:2017年8月11日。 

      2.决赛 

      对于入围广东赛区决赛的企业组及创客组20名参赛者,集中在佛山市南海区举办赛事总决赛。现场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五、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奖励与扶持 

      (一)奖金激励。 

      对获奖企业将推荐参与“创客中国”总决赛并根据实际予以资金奖励。 

      (二)政策扶持。 

      凡进入决赛圈企业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融资推荐。 

      获奖企业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国内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四)产业对接。 

      本赛事将邀请各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参与现场,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进入决赛圈企业将被推荐至该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五)宣传推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权威纸媒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六)人才培训。 

      入围决赛企业将优先获得获得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专项资金全额支持的免费高级研修班和专题培训班。包括但不限于:财税筹划应用研修班、大数据应用专题培训班、创业创新高管研修班、产业研修班、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境外考察及培训等。 

      七、其他 

      (一)计划举办赛事的地区按要求填写《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附件2),于6月28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赛事的命名规则:XX年“创客中国”XX(市或顺德区)创新创业大赛(可结合赛事情况调整)。组织单位:其中,指导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主办单位:地市(顺德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承办、协办、支持单位:由主办单位确定(以上均可结合赛事情况调整)。 

      (二)首届“创客广东”大赛的决赛拟于8月22日在南海举行,具体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进入决赛的每个参赛者通过15分钟的现场演讲,以及5分钟的现场提问互动,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现场总决赛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公证。 

     

      附件:1.关于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鄢帅、孙海扬,电话:020-83135944、83135841;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

      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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