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佛山高新区科技创新专题申报指南
专题二:前沿技术场景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2019-11-01至2019-11-19
(一)支持内容:本专题旨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能源等前沿技术与制造、医疗、交通、教育、金融、政务、安防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为前沿技术企业提供广阔应用场景,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佛山高新区率先运用;通过城市级应用场景构建,打造前沿技术创新应用标杆,显著提升佛山高新区智慧园区水平和市民感知度,带动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不包括企业单纯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或电商平台等)。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申报单位研发能力较强,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3.示范项目建设所涉及全部或部分产品须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
4.申报单位可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并签订联合申报分工合作协议;
5.申报的示范项目应为在建项目;
6.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7.优先支持已经开始运营并取得前期效果的项目。
(三)支持强度:100 万元/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018 年 12 月份本单位经税务局确认受理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企业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可行性报告;
6.应用示范推广效果证明材料;
7.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至申报截止时在 18 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需报送工商登记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8.以集团名义申报的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9.联合申报的需要提供联合申报合作协议;
10.其他与本专题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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