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中德工业城市联盟第九次全体会议上,《中德地方经济合作年度报告2020——新形势下中德企业科技创新合作的现状与展望》重磅发布。
报告指出,中德企业科创合作呈现两种趋势,即“中德联合研发渐成主流”和“德方主动合作意愿增强”。目前中国企业的合作方式主要以技术购买为主,在华德企的合作模式主要为自主研发为主。但随着中国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在互联网、大数据、高铁技术等优势领域的不断突破,中德双方企业将以更加平等的姿态开展科创合作,双方的合作模式也将逐步趋向于联合研发。尤其是中国新兴领域的中小企业,采用新的技术路线进行突破,为中德科技创新合作带来了一股“破坏式创新”的新力量,给中德科创合作带来新鲜血液。
中德企业科创合作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出发点、合作领域、合作伙伴三方面。中企出于自身生存需要,着眼于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国际化战略和提质升级是其合作出发点,科创合作领域主要围绕产品本身以及产品上下游和周边领域。德企出于市场开拓需要开展合作,以实现产品本地化、完成产品下沉和业务增长为出发点,更关注产品本地化改良、流程优化和商业模式。合作伙伴的选择上,中企更开放,合作伙伴类型更为多元,德企偏审慎,主要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合作。
报告还分析中德企业科创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并提出四点合作建议。一是立足风口,更需脚踏实地。科技创新活动正是当前的政策风口所在,人才培养、企业发展和政府规划三个方面更需脚踏实地。建议加强中德两国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学习德方以教育支撑推动产业发展的模式,从根本上培育我国适合人才生长发育的土壤。二是互利共赢,求同方能存异。辨识双方需求,设计双方乃至多方的共赢模式才是促成合作的关键所在。三是彼此为鉴,适应目标市场。中方企业需要对国际间企业合作的通行规则进行更多了解,形成相应的认识;德方企业的本土化战略,则需要扩展到更广泛领域,不仅在产品设计上,在运作管理模式上也需要更多地了解中国的市场状况、交往规则和文化传统。四是整合优势,探索“破坏式创新”。在未来需要更多关注新兴行业、新兴领域的中德科技创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