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报有四大专题可选择
最大资助强度达1000万元!!
项目概况
本专项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视觉系统工业应用研究”、“特殊工业场景下人工智能决策执行系统应用研究”、“智能制造场景下人工智能应用研究”、“面向工业应用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平台”四个专题,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流程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0年佛山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
时间节点
各项目申报单位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组建项目组,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起始时间原则上应不早于本通知发布之日,不晚于本通知发布后60个自然日。
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31日17:00。
申报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项目申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00。经审核的推荐项目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专题一、二、三的申报单位应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题四的申报单位应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且不少于300万元。
3.申报的项目应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预期经济效益指标;合作承担单位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或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的企事业单位;组建开展“科技志愿者”工作的单位;开展港澳合作联合攻关的项目;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5.专题一、二、三的项目新增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要达到 2:1或以上,专题四的项目新增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要达到 1:1或以上。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单位应委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等内容,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6.各申报单位最多申报2个项目,如已承担市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专项(含市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在研项目1项的,只能再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2项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7.各申报单位须确认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市科技局对评审立项实施全流程形式审查,任一环节中发现申报项目有不符合形式审查的情况,均有权终止项目评审立项。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其中项目实施开始时间按申报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目标:
(1)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核心技术突破,完成项目合同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并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生产。
(2)项目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促进作用。
(3)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3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4)专题四还应满足服务平台支撑细分应用场景大于10个,开源算法模型大于50个,新增企业用户不少于10家(其中本地企业不少于5家),支持在线终端数10000个(本地企业终端大于2000个),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必须恪守科研道德准则、科研活动规范和科研诚信规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涉及医学、生物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敏感领域研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伦理委员会,开展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遵循国际公认的科研伦理规范和生命伦理准则,并及时准确地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反馈相关情况和报送相关资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五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录入,形式审查通过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装订成册,并由项目组人员亲自签字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计划书;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申报单位近两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不满两年的,只需要提供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
5.申报单位研发费台账和明细账;
6.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在岗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8.科研道德承诺函;
9.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时须提供)等。
申报流程
(一)注册。
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
(二)系统填报。
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书面材料报送。
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一式五份,申请单位将纸质材料正式版签字、盖章后送交所在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
(四)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
市科技局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形成立项方案,经报市政府批复通过后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管理要求
本专项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合同签订、项目执行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文件和申报指南的规定及要求,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情形。如获立项,项目申报书中提到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验收考核指标不得发生变更。
如有参与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参与单位申报材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单位需对参与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参与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确认本单位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承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编制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
3.购买、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冒签等;
4.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5.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本承诺书,如有虚假或者冒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立项资助资格。如违反以上承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违反涉及人类生命健康、实验动物保护等科研伦理规范;
7.违反研究成果署名、论文发表规范;
8.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如有发现违规行为,我局将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文件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佛山市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并记入佛山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等。
咨询电话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
电话:83355841,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产学研合作科)
电话:82340940,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6室。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
电话:86315036,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
电话:22830326,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
电话:88669696,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发展科)
电话:87700138,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
监督投诉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可信访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83395761,
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1.2020年佛山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申报书模板(供参考)
4.项目计划书提纲模板(供参考)
5.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和使用说明模板(供参考)
6.科研道德承诺函模板(供参考)
7.合作协议模板(供参考)
8.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及相关情况说明
9.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