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首页 网站导航的icon
电话:
400-114-2025
小程序
帮助中心
logo
找需求
发布需求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
作者: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于: 2017-10-25 点击量: 609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联合开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017年第三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项目申报方向包括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进行补贴、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一事一议”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7个方向。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各专题的明确要求,填报和提供各专题的申报材料。所提供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七份及光盘两份,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在材料封面、封底、申请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确保通过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将通过评审的项目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其中股权投资类的项目,请各区参照《关于印发〈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工〔2013〕28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粤财工〔2014〕518号)的有关规定完成尽职调查、股权谈判、项目评审等工作。

各区上报的材料包括专家评审报告、区政府审定同意的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要在上报项目的材料的封面、封底、申请材料中要求盖章的位置加盖公章,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三、项目申报时间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请各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申报、评审和上报工作。

    (二)企业报送材料的时间请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予明确。请项目申报企业加强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工作联系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材料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附件:1.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2.2017年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3.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19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韦广生、梁朝晖,联系电话:83981397、83997725;市财政局联系人:陈欣琪,联系电话:83282606)

 



附件下载: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2017年第三批)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附件1: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rar
附件下载:附件2: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下载:附件3: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原文链接:http://www.fset.gov.cn/bszn/sb/201710/t20171024_6559861.html

成为服务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