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709号)工作安排,经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为广东省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东莞台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广东省粤港澳台众创空间;“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广东省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逸仙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广东省国际众创空间(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其对接港澳台及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我省双创载体国际化发展。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 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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