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根据《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防治实际情况和需要,现发布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科技攻关专项申报指南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专题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规范管理研究
研究内容: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规范管理制度、流程和技术方案,指导佛山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区疫情防控部门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发现与报告、隔离、密切接触者管理、消毒防护等;指导各级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标本采集与检测、诊断、救治、临床管理、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等;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最大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专题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致病机理研究
研究内容:探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免疫学机制,筛选有助于诊断和治疗的生物标志物,为及时控制病情发展、减少重症肺炎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最大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专题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检测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技术,实现临床检测和大规模人群筛查;测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免疫细胞基因表达图谱,分析筛选与宿主免疫反应相关的特异性基因,建立诊断模型并研制小型化便携式设备卡盒和试剂,实现快速、简便诊断及重症患者甄别;研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最大资助强度:400万元/项。
专题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研究
研究内容:研制新型冠状病毒保护性疫苗,研究并筛选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物;综合评估中药方剂、鼻咽喷雾剂等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的临床疗效,为中西医结合防控策略提供临床试验支撑;研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一代防护器材和装备,以及可穿戴预警设备。
最大资助强度:400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请单位应当是驻地在佛山地区的高等院校及其分支机构、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项目科研成果可首先在佛山地区进行推广应用;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根据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组织项目申报,确定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全职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
(四)鼓励联合本地及广州、深圳等外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医疗卫生等相关领域优势单位申报,聚焦关键核心问题,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五)同一承担单位申请本专项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本专项只能申请1项。
(六)本专项项目不计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专题3和4申报项目可适当延长至2年;
(二)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需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相关论著等共2项以上的科研成果。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登陆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录入、打印、装订成册;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按提纲编写);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按模板提交);
以上材料须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
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完成提交即可;申报单位获得本专项项目立项资助的,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清单、时间和方式我局网站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牵头及参与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提出申请;
(二)由于医学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牵头及参与单位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单位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考核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五)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科研诚信问题和虚假情况,我局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申报流程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
(二)系统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类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
七、申报时间
各项目申请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9:00至2月14日17:00。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组织科),电话:83355841,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1楼1103室。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九、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联系电话:83994765;投诉邮箱:huanghy@fs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