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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佛山高新区南海园 发布于: 2022-07-21 点击量: 700

近日,《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南海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南海园奖励办法”)正式印发,将为经过审批立项并落户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以下简称“南海园”)范围内的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发放启动资金奖励、验收项目奖励、优秀项目奖励,以更大力度支持更多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落户创新创业。

​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高新区管委会颁布了《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专项引导资金实施办法》,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引进优质产业化创业项目落户佛山高新区,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创业团队8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的支持

南海园奖励办法出台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不仅可在启动资金上再获项目立项扶持资金1∶0.3的配套支持,还能申请与项目立项资金比最高达1∶1的验收项目奖励合计最高可再得130%的项目立项资金奖励支持。此外,人才团队还可申请优秀项目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为让人才团队体验贴心服务,南海园管理局最大程度简化审批手续,申请本奖励办法的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只需在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到南海园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便可申请奖励,而在政策实施之前已经落户的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在本办法颁布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南海园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即可。

 

阅读更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化创业团队项目落户南海园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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