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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广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发布于: 2017-11-02 点击量: 602

粤科公示〔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21号)相关标准及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审查、省科技厅综合评价等程序,遴选出2017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名单。现对40家推荐为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表述,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文晓芸
  
  电 话:020-83163877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3楼1309室
   
  邮 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2017年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名单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09517526987514938518984875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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