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两个配套政策的通知》(南府〔2021〕143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我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两个配套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了解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申报指南》或将进一步细化完善,请申报单位留意政策文件的更新。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如下表)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辖各镇(街)经发办。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备注
|
一、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申报项目
|
第一条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二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
|
9月30日-10月30日
|
|
第三条支持中小微制造企业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
|
9月30日-10月30日
|
|
第四条 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五条 推动优势产业集群上下游协同转型。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六条 引导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抱团转型。
|
9月1日-9月15日
|
集群认定时间
|
第七条 引入优质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
11月15日-11月30日
|
|
第八条 支持已落户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
11月15日-11月30日
|
|
第九条 租金(新购置)补贴。
|
9月30日-10月30日
|
|
第十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做大做强。
|
11月15日-11月30日
|
|
二、《佛山市南海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申报项目
|
第四条 5G商用网络建设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五条 园区奖励。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六条 工业企业内网改造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七条 5G流量资费补贴。
|
8月15日-8月30日
|
|
第八条 工贸企业两化融合贯标项目。
|
8月15日-8月30日
|
|
第九条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入池项目。
|
11月1日-11月30日
|
|
第十条 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产品开发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十一条 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
|
11月1日-11月30日
|
|
第十二条 实施软硬一体数字化改造项目。
|
8月15日-8月30日
|
|
第十三条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标杆项目。
|
9月30日-10月30日
|
|
第十四条 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
10月1日-10月30日
|
|
第十五条 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十六条 工业互联网培训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第十七条 获得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的项目。
|
9月1日-9月15日
|
|
三、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1,以“佛山扶持通平台”发布为准),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请镇街经发办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5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3.zip
1.申报指南
2.申报书
3.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8月5日
(联系方式:桂城街道经发办81812392;九江镇经发办86513831;西樵镇经发办86863668;丹灶镇经发办85413699;狮山镇经发办86683372;大沥镇经发办85526797;里水镇 经发办85620900;区经促局信息产业股8631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