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首页 网站导航的icon
电话:
400-114-2025
小程序
帮助中心
logo
找需求
发布需求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列表 >
详情
作者: 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 发布于: 2020-09-03 点击量: 1433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二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要求,为鼓励引进智能制造、3D打印、精密装备、半导体等南海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落户研究院,现组织申报佛山广工大研究院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计划项目(2020年度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属于南海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能促进南海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域,重点支持新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半导体、精密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3D打印等领域

 

(二)申报团队要求

1、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所列成员)不少于3人,且在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团队带头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团队核心成员每年在承载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3、申报团队原则上需在研究院注册成立承载单位后方能申报扶持资金。已经完成团队承载单位注册的申报团队,承载单位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注册日距本通知发布之日不超过一年(即登记注册日期须在2019年9月3日以后,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对尚未在研究院注册成立承载单位的团队,可先行申报,但须承诺获得立项3个月内完成承载单位注册并签订合同书。


(三)团队承载单位要求


1、团队承载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立项扶持金额,自筹资金不低于立项扶持金额。


2、承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申报书中填写的所有成员)之一。


3、所有核心成员所占承载单位股权比例总和不得少于承载单位股权的30%。


4、承载单位必须和所有团队核心成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期限。承载单位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必须是团队核心成员之一。

 

二、项目要求

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经专家评审获得立项后资助50~200万元。


2、团队、项目的承载单位是资金扶持的主体,立项后,团队、承载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合同书,资金原则上用于对承载单位投资占股,用于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展,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团队打印申报材料、签名、盖章并连同附件一起胶装成册(装订要求见附件1的填写说明),一式六份交至研究院项目管理事业部,同时提交申报材料word文档和pdf文档至ggdcnc@163.com。


4、团队项目在通过审批公示之后,尚未登记注册承载单位的团队须在3个月内完成承载单位注册、完成入驻及开工并与研究院签订合同书(已完成注册,但承载单位股权结构不符合要求的,须在3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并签订合同书)。若团队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工作,研究院可取消其立项资格或终止合同。

 

三、申报评审工作的安排

1、申报时间:常年申报、分批受理。2020年度第二批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逾期申报的将下一批受理。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创智港A1座411室。


2、申报材料初审完成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


3、专家评审采用集中答辩、现场考察的方式,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顺序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如果团队所留的手机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团队承担。

 

四、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在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官方网站、佛山广工大研究院公众号及“智汇+”技术众包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

 

如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57-86687087。

 

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

2020年9月3日

 

下载附件:佛山广工大研究院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计划项目申报书(样本)

 

 

成为服务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