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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发布于: 2017-10-19 点击量: 607

各镇街、各企业: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的通知》(佛财工〔2017101号),现请各镇街尽快通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完成以下事项:

1、填写《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附件1)中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局邮箱nhkjjhuang@163.com

2、填写《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企业已变更名称,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核准通知书。

3、收据填写:今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划拨的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XXX,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

23点的材料于1025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将纸质件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海区经科局(联系人:黄芬玲,863344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202)。

 

附件:1.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

                                                2.《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1019



附件1: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省工程中心立项市级资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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