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企业: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的通知》(佛财工〔2017〕101号),现请各镇街尽快通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完成以下事项:
1、填写《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附件1)中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我局邮箱nhkjjhuang@163.com;
2、填写《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企业已变更名称,请附上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核准通知书。
3、收据填写:“今收到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划拨的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XXX元”,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2、3点的材料于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30前将纸质件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南海区经科局(联系人:黄芬玲,863344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202)。
附件:1.《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
2.《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2016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资助经费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财政扶持企业类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省工程中心立项市级资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