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评审后获得入孵独立间资格的企业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享受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100%,第二年补贴70%,第三年补贴50%。
(二)敞开式卡位的入孵企业不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项目(企业)。
(二)获得市级或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团队项目(企业)或获得省、市、区级人才团队项目立项的项目(企业),经审批后可获得免评审入孵资格。
(一)独立间入孵要求
1.已注册成立企业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2.单一入孵企业申请使用的孵化器独立间场地面积,一般不超过300平方米。
3.无环境污染或者经过处理后无污染物排放。
4.申请入孵的项目(企业)应满足最低人数要求:专职工作人员人均使用场地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即申请进驻的场地面积÷专职工作人员数量≤20平方米。
(二)敞开式卡位入孵要求
1.已注册成立企业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
2.单一入孵企业申请使用的孵化器敞开式卡位,一般不超过3个卡位。
3.无环境污染或者经过处理后无污染物排放。
(一)独立间入孵流程
1.申请入孵的项目(企业)提交《独立间入驻项目(企业)申请表》(附件1)、《独立间入驻项目(企业)申报书》(附件2)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布→获得入孵资格的项目(企业)签订孵化管理服务协议及租赁合同。
(二)敞开式卡位入孵流程
申请入孵的项目(企业)提交《敞开式入驻项目(企业)申请表》(附件3)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获得入孵资格。
请有意向申请入孵的项目(企业)于11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hppc@sina.com,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到瀚天科技城A8栋14楼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卢小姐 13531407014、李小姐 1892322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