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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发布于: 2020-11-05 点击量: 1621

11月3日,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的通知》。通知显示,11月6日9:00开放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相关单位需在11月30日17:00前完成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

申报通知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文件精神,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最高可为相关企业提供100万元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和推进规上企业加大研发,研发机构成果转化落地及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扶持方面,企业或机构在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完成登记,并满足修订办法中的规定,可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采购补贴和促成交易奖励。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完成相关采购流程的,下载的交易凭证资料将包括《2020年度技术合同清单》、《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登记证明》、《技术合同文本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与技术合同对应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等电子版资料。

关于申报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

申报对象:
(一)大型骨干企业:指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以及省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
(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三)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相关单位。

申报时间要求:

电子版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出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后,登录该平台打印和整理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一)开放申报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
(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指示提交申报材料。
(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0年12月9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提交至区科学技术局审核。
(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由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17:00前,下载申报书及附件并打印,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至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注:电子材料通过审核后,企(事)业单位将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送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的短信通知。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以该短信通知为准受理纸质件。)

 

了解并下载附件202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奖励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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